失教員資格仍留校 興德前校長助理罪成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2/0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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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教員資格仍留校,興德前校長助理張錦輝罪成候判。(資料圖片)

被揭校政混亂兼有影子學生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張錦輝(48歲),涉喪失教員資格後,於去年3月31日至4月11日仍留在校內,張早前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後,今被裁定所有控罪罪成。裁判官指控罪嚴重後果可以很大,雖接納辯方指本案沒有實際受害者,但只是不幸中的大幸,故認為罰款未能反映嚴重性,遂將案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等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裁判官表明保留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在審訊時質疑去信取消被告教員資格的署理教育主任廖笑容是否獲授權處理,裁判官指教育局已於2016年通知被告其教員資格被取消,若辯方對廖的權力有質疑,應於當時提出上訴,並非在審訊期間對法定命令提出質疑。裁判官亦指,廖在案發時為署理教育主任,可授權行使常務秘書的職能,合理推斷涉案教育局的文件屬實。

辯方求情時呈遞共5封求情信,包括興德學校校董、教育局教育主任(行政)、粵港澳大灣區教育發展協會的主席及中學老師等,他們均對被告的工作有高度評價,校董及教育主任更自稱不知道有涉案控罪,限制失去教師資格的人士進入學校。

辯方確認被告於2014年曾被裁定襲擊罪罪成,獲判緩刑。被告與妻子分居,育有1名14歲的兒子,被告現時正修讀有關教育的碩士課程。辯方續指被告並非知法犯法,只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而犯案,無證據指被告居心叵測,形容這是罕見的案件,去年4月被告遭教育局警告後,校方仍有意繼續聘用被告。